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
企业利润分配的主体一般有国家、投资者、企业和企业内部职工;利润分配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利润分配的时间即确认利润分配的时间是利润分配义务发生的时间和企业作出决定向内向外分配利润的时间。
利润分配的顺序:
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提取法定公益金。根据《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10%提取。提取的公益金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
向投资人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会计分录
1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借 本年利润
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所得税的缴纳,比例25%
借 所得税
贷 应交税金——所得税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
借 分配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4、分配股利
借 分配利润——应付股利
贷 应付股利
5、结转利润分配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 分配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