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用房贷款
服务简介
个人商用房贷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购置新建自营性商业用房和自用办公用房的贷款。服务特色
助您低成本实现商用房的置业。申请条件
1、自然人须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2、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4、有购买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合同或协议;
5、所购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价格;
6、自筹资金不低于总购房款的40%
7、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银行发放的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数额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或经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所购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全部价款的60%。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利率执行。2011贷款利率各项贷款 六个月5.65.850.25一年6.066.310.25一至三年6.16.40.3三至五年6.456.650.2五年以上6.66.80.2申请人应该提交的资料
您在向银行申请个人商用房贷款时,应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银行提交如下文件:
1、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买商业用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有效文件;
4、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及抵押物估价文件;
5、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及其资信证明;
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操作指南
参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