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资金信息 发布项目融资 申请上市辅导 发布金融峰会 发布文章资讯
  • 首页
  • 找项目
  • 找资金
  • 金融人才网
  • 金融峰会
  • 金融学院
  • 投融资俱乐部
  • 网站会员服
  • 长期应收款

       时间:2018-04-25 22:10:44     浏览:38    评论:0    
    核心提示:规定计划根据07年新会计准则规定,由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核算方法与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承租人或购货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

    规定计划

    根据07年新会计准则规定,由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核算方法与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长期应收款”,

    科目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承租人或购货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的现值,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根据合同或协议每期收到承租人或购货单位 偿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
     
    打赏
     
    更多>同类金融学院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金融学院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 企业文化 | 办公环境 | 经营动态 | 管理团队 | 行为准则 | 投资策略 | 投资保障 | 风险控制 | 联系我们 | 微信群
    广告合作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Copyright © 2006-2021 投融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粤ICP备16012416号
    联系我们
    QQ咨询
    电话咨询
    email
    在线留言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