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费用:是指企业按规定预先提取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其实质是在权责发生制原则下,属于当期的费用尽管尚未支付,但应计入当期损益。如企业固定资产大修理间隔的时间较长,在未进行大修理时,不可能产生大修理费用,但大修理费用应在固定资产两次大修受益期间内进行预提,作为当期费用。按期预提计入费用的金额,同时也形成一笔流动负债。预提费用主要有预提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修理费用等,其金额有的可以确定,有些需要估计。中国新会计法则已废除该科目。
预提费用的核算预提费用核算的基本要求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计算本期各项应付未付的费用,正确反映这些预提费用在各期的计提数及实际支付的情况。
企业为了核算和监督预提费用的计提与支付情况,应设置“预提费用”科目,该科目属于负债类,其贷方登记企业预提的各项费用;借方登记预提费用的实际支出数;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已预提但尚未实际支出的费用。如果该账户期末出现借方余额,表示实际支出数大于已预提数额,应视同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或当期损益。“预提费用”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预提各项应付未付的费用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实际支付或结转大修理成本时,借记“预提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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