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标普企业债指数
基本内容中信标普企业债指数涵盖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所有交易的债券中,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票面余额超过1亿人民币、信用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固定利率付息和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均包含在该指数当中。该指数实时计算并予以公布。
中信标普企业债指数采用实时计算,基期为1999年12月30日,基期点位1000,代码816021。
编制方式1、选样标准 中信标普企业债指数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企业债中满足下列条件:
1)到期期限:债券的剩余期限至少1年。
2)固定利率:必须是固定利率债券,包括固定利率付息债券和一次还本付息债券。
3)面值余额:至少1亿元。
4)信用评级:投资级。
2、调整规则
满足上述选样标准的交易所企业债,将该企业债上市后的第2个交易日被加入到中信标普企业债指数的样本中。当某只样本券的剩余期限不足1年时,将被从企业债指数的样本集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