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债券亦称集合债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联合发行的债券。集合债券是股份公司为筹措长期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发行集合债券是由两个以上公司的信誉保证的,因为它有可能筹措的资金量很大。
">编辑] 联合债券的特点
集合债券一般期限较长,大多为10-30年。其目的是为了筹措兴建新厂等大型项目的资金。
集合债券不同于股票也不同于借据和本票。集合债券代表的是对公司的债权,而不像股票那样代表对公司的所有权,集合债券是具有一定票面额并可以自由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而不像单纯的借据那样只是一张简单的债权证明。联合债券多为1年期以上的中长期债券,而不像本票那样是1年期以下的短期票据。此外,联合债券需经证券管理当局批准。
">编辑] 联合债券的优点
联合债券与其他债券相比有两个突出优点:
收益率高。由于发行联合债券的公司筹集的资金直接用于公司经营,没有中间环节,再加上与政府公债相比,风险较大,故收益率较高。投资安全性较大。投资于联合债券的安全性虽然比不上国家债券,但由于它是众多公司一起发行,且在发行债券时一般都有严格的审查和财产抵押,所以事实上联合债券的安全性较大。 参考文献
- ↑ 1.0 1.1 李伟民.金融大辞典 3.ISBN:7-207-05678-8/F83-61.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