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兑付债券是指金融企业接受委托代理兑付债券而实际支付或垫付的款项。代兑付债券应按实际兑付的金额入账。
代兑付债券的会计处理
1.本科目核算公司代国家或企业兑付到期的债券。
2.公司收到国家或企业拨付的委托兑付债券资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代兑付债券款”科目。
兑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向国家或企业交付已兑付的债券时,借记“代兑付债券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委托单位未拨付兑付债券资金或拨付的兑付债券资金不足,兑付时公司垫付的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向委托单位交付已兑付的债券,并收回垫付的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和“代兑付债券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收到代兑付手续费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手续费收入——代兑付收入”科目。
3.本科目按委托单位和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