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券折算率概述
标准券折算率指一单位债券所能折成的标准券代表的金额与一单位债券的面值之比。
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
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的两种:
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一: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97%÷÷100
企业债及其他债券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94%÷÷100
其中:
1、上期是指:对于当日之前集中竞价交易超过5个交易日的债券品种,上期为该品种债券当日之前有发生集中竞价交易的最近5个交易日;对于当日之前集中竞价交易不足5个交易日的债券品种,上期为当日之前有发生集中竞价交易的所有交易日。
2、上期平均价是指:对于在“T-4”日至适用星期星期五之间没有兑付利息的债券品种,上期平均价为该品种债券上期各交易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达成的交易的加权平均成交价;对于在“T-4”日至适用星期星期五之间兑付利息的债券品种,上期平均价为该品种债券上期各交易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达成的交易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扣除一单位该品种债券的兑付利息。
3、波动率=÷[÷2];收盘价以净价计算。
4、到期平均回购利率是指:适用星期存在到期的182天期国债回购交易的,到期平均回购利率为适用星期到期的182天期国债回购交易的加权平均成交价;适用星期不存在到期的182天期国债回购交易的,到期平均回购利率为距适用星期最近的一个星期到期的182天期国债回购交易的加权平均成交价。
5、标准券折算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二: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93% ÷100.
企业债及其他债券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90%÷100.
其中:
1、计算参考价是指:发行公告载明发行价格的债券,计算参考价为发行公告载明的发行价格;发行公告未载明发行价格的债券,计算参考价为该品种债券的面值。
2、标准券折算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