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产品,指以动物的身体各部位经加工制成的产品,通常包括五类:(1)家畜、家禽产品:包括羊毛、驼毛、牦牛毛、兔毛、皮张、肠衣、猪鬃、马尾、羽毛等。畜禽类:包括猪、牛、羊、鸡、鸭、鹅肉及其副产品和野生动物肉,野禽肉等。各种罐头。蛋及蛋制品。水产品:包括海水和淡水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动物产品要经特别的卫生检验或检疫。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之规定,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