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概述
融资租赁实质上相当于出租人提供融资便利,承租人分期付款购买租赁物。融资租赁一般包括直接融资租赁、联合融资租赁、转租赁、售后回租和杠杆融资租赁等类型。
融资租赁是商品资金形式表现的借贷资金运动形式,是集融资和融物为一体的信用方式,兼有商品信贷和资金信贷的双重特征。在这个过程中,出租人通过出租设备商品的形式向承租人提供了信贷便利;而承租人直接借入设备商品,取得了设备商品的使用权,这实际上就是获得了一笔资金信贷,并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创造出新的价值。这种既表现出设备融通的贸易形式,又反映了资金融通的信贷方式的融资性租赁。特征
1.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
在融资性租赁中,虽然设备是承租人指定的,由出租人出资购进,但在约定租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获得的是设备使用权,并对租用的设备富有维修,保养以使之处于良好状态的义务。期满后,承租人可享有留购,续租,退租或签订另外租约的多种选择。这种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又例如现代经营方式,适应于社会化大生产。2.租期分期归流
在融资性租赁中,承租人交付租金的次数和麽次所付金额均可由双方具体协商。租期结束时,租金归流的累计数大体相当于购买设备的价款加上管理费用和出租人的盈利。3.资金与物资运动的紧密结合
融资性租赁事宜商品形态和资金形态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信用。在向企业出租设备是解决了企业的资金需求,他不同于借款还钱,借款换物的一般信用形式,而是借物还钱,因而具有信用、贸易的双重性质。出租人在这里同时兼有金融机构和贸易机构的双重职能。出租人还直接与设备制造商发生购买关系,一方面连接设备的生产环节,一方面与承租人发生租赁关系,连接着设备的实际需求。由于融资性租赁能是产销紧密结合,因而是一种具有长期稳定特征的信用方式。在目前法律框架下,融资租赁资金信托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利用资金信托计划这个融资手段,把资金信托计划所募集资金运用于融资租赁业务的一种资金信托业务。融资租赁资金信托的作用
1)为承租人解决了资金短缺的难题,促进其设备的更新换代和企业发展。
2)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融资租赁一般有稳定现金回流,因此风险相对较小。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这一制度特色保证了投资者资金的安全。
3)为信托投资公司开拓了一种前景较为广阔的业务类型。融资租赁资金信托的一般业务流程
仅描述转租赁的一般业务流程,其他融资租赁资金信托类型的业务流程与此大同小异。 信托法律网提示,转租赁融资租赁资金信托的一般业务流程包括:
信托公司与供货商签订购货合同,信托公司与租赁公司 A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公司 A 与租赁公司 B 签订转租赁合同;
信托公司发行融资租赁资金信托计划,从投资者那里筹得资金;
供货商向租赁公司 A 提交租赁物;
租赁公司 A 把租赁物转租赁给租赁公司 B ;
租赁公司 B 向租赁公司 A 支付租金;
租赁公司 A 把租赁公司 B 支付的租金扣除一定费用后以租金形成支付给信托公司;
信托公司把租赁公司 A 支付的租金扣除一定管理和其他相关费用后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