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纯风险保险中的可保风险仅指“纯风险”。纯风险的意思是说只有发生损失的可能,而没有获利的可能。比如财产被盗、身体得病等风险就是一种纯风险,只会遭受损失而不可能获利。保险中的可保风险仅指“纯风险”。纯风险的意思是说只有发生损失的可能,而没有获利的可能。比如财产被盗、身体得病等风险就是一种纯风险,只会遭受损失而不可能获利。投资股票亏损就不是纯风险,因为投资股票不仅可能亏损,也可能赚大钱。所以,保险公司是不会为股票投资上保险的。具体来说,可保风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损失程度高;损失发生的概率小;损失有确定的概率分布;存在大量具有同质风险的保险标的;损失发生必须是意外的;损失必须可以确定和测量。
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的区别并不是绝对的。比如在过去,战争、地震、洪水等巨灾风险一旦发生,保险标的会普遍受损,而且损失相差很大,由于保险公司财力不足、保险技术落后及再保险市场规模较小,这类风险一般不列为可保风险。但是近年来随着保险公司实力日渐雄厚,加上再保险市场规模扩大,这类巨灾险也被某些保险公司列为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可保风险条件并非所有的纯风险都是可保风险。纯风险成为可保风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损失程度较高。一旦发生,就会给人们造成极大的经济困难。对此类风险事件,保险便成为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
2 、损失发生的概率较小。
3 、损失具有确定的概率分布。
4 、存在大量具有同质风险的保险标的。从而保证风险发生次数及损失值以较高的概率集中在一个较小的波动幅度内。
5 、损失的发生必须是意外的。
6 、损失是可以确定和测量的。即损失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都可被确定以及损失金额可以测定。
7 、损失不能同时发生。
处理方法对纯风险的处理有回避风险、预防风险、自留风险和转移风险等四种方法。
洪水回避风险
回避风险是指主动避开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它适用于对付那些损失发生概率高且损失程度大的风险,如考虑到游泳时有溺水的危险就不去游泳。虽然回避风险能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但这种方法明显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其局限性表现在,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可以回避或应该进行回避。如人身意外伤害,无论如何小心翼翼,这类风险总是无法彻底消除。再如,因害怕出车祸就拒绝乘车,车祸这类风险虽可由此而完全避免,但将给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实际上是不可行的。
预防风险
预防风险是指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少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及损失程度。兴修水利、建造防护林就是典型的例子。预防风险涉及到一个现时成本与潜在损失比较的问题:若潜在损失远大于采取预防措施所支出的成本,就应采用预防风险手段。以兴修堤坝为例,虽然施工成本很高。但考虑到洪水泛滥将造成的巨大灾害,就极为必要了。
自留风险
自留风险即自己非理性或理性地主动承担风险。“非理性”是指对损失发生存在侥幸心理或对潜在损失程度估计不足从而暴露于风险中;“理性”是指经正确分析,认为潜在损失在承受范围之内,而且自己承担全部或部分风险比购买保险更经济合算。所以,在作出“理性”选择时,自留风险一般适用于对付发生概率小,且损失程度低的风险。
转移风险
转移风险是指通过某种安排,把自己面临的风险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通过转移风险而得到保障,是应用范围最广、最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保险就是转移风险的风险管理手段之一。
损失率表
纯风险在中国保监会领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财产保险工作委员会协调组织人保、太保、平安和华泰四家公司的业务、精算和产品开发人员,组成四个项目组,在中再、慕再和瑞再的支持下,完成了道路建筑安装工程、地铁、电厂和商业楼宇的《纯风险损失率表》研究制定工作,新的风险损失率表出台后,原有相关条款费率将随之进行调整。
出台背景
制定《纯风险损失率表》是监管机构规范财险公司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的新举措。近年来,非车险市场存在以退费形式支付中介机构或投保人手续费,套取经营费用;以冲销应收保费形式支付中介和投保人手续费等不规范行为。为了规范财险公司的经营行为,提高非寿险精算水平,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一些财险公司,利用现有经营数据,对重点行业的企业财产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其责任保险业务制定了纯风险损失率表。
新出台的《纯风险损失率表》是按照风险类别来分别厘定损失率的,如商业楼宇的最大损失风险被分为三大类,即:火灾爆炸台风、洪水、暴雨地震、海啸等其他灾害。而不像以往企财险业务是根据工业企业的性质简单划分的,无法对每一类风险的损失程度加以区别。此次《纯风险损失率表》根据不同的损失程度和损失频率来厘定损失率的方法更符合精算定价原理。
积极作用
新的损失率表因其灵活性和科学性,推进了非寿险精算的进一步发展。由于《纯风险损失率表》按照不同的风险类别厘定损失率,因而客户有机会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自己最需要的风险保障。比如地震多发地带的建筑群可能首选的投保风险就是地震及塌方,而暴风、暴雨则成为沿海及江浙一带的首选风险保障。
同时,《纯风险损失率表》的颁布也为新成立的中小型保险公司在进行同类产品定价时提供了数据支持。中小型保险公司因缺少经验数据,在产品创新上难以有所突破。《纯风险损失率表》的颁布使这些新公司有机会进行保险责任范围的重新组合和创新,为加快产品创新提供了一定的有利条件。
存在问题
由于国内非寿险精算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现阶段制定出的《纯风险损失率表》肯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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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1、http://club.news.tom.com/item_780_30467_0_1.html
2、http://www.chinavalue.net/wiki/showcontent.aspx?TitleID=181243&cid=172207
3、http://www.china-insurance.com/bbs/dispbbs.asp?boardid=3&id=22937
4、http://www.wdj888.cn/price/detail.php?id=v5003495-d10018798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