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韩国银行是大韩民国的中央银行,简称为韩银。
1948年大韩民国成立以后,该行在1950年6月12日根据韩国银行法创办。韩国银行的代表者是该行的总裁,现任总裁为2010年4月上任的金仲秀。中央本部在韩国首都首尔中区南大门路。发行韩圆。中央本部组织
企画司
经济统计司
银行司
国际司
电脑情报司
总务司
调查司
政策企划司
金融经济司
发券司
安全管理室
金融经济研究院
地址:首尔市中区南大门路3街110 电话:82-2-759-4114地方组织
设有16个地域本部。
釜山、大邱、木浦、光州、全北、大田·忠南、忠北、江原、仁川、济州、京畿、庆南、江陵、蔚山、浦项、江南金融监管
韩国政府1997年修改《韩国银行法》,强化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改革前,韩国中央银行实际上是在财经部的严格控制之下,缺乏应有的相对独立性。1997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韩国政府已意识到加强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因此,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首先将强化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摆在重要位置上,改变了中央银行行长的任免程序,切断了财经部对中央银行的实际控制权。
改革后的韩国中央银行保留了间接监管功能,主要包括:第一,在制定货币政策时,有权要求金融监督委员会提供金融机构经营资料;第二,在法定范围之内,可以要求与金融监督院共同调查金融机构;第三,有权根据调查结果要求金融监督院制裁违规经营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