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追索权项目融资又称纯粹的项目融资,是指贷款人对项目主办人没有任何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编辑]无追索权项目融资的发展
无追索权项目融资在20世纪20年代最早出现在美国,主要用于开发得克萨斯州的油田。因为当时项目发展商用于支持借款要求的股权投资非常有限,银行开始慎重考虑资源贮藏量的价值以及大型炼油厂购买原油协议所提供的信用支持山,创造了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方式。随后,其他—些项目融资变通方式出现,如集团自营财务公司、直接由子公司而不是母公司安排的贷款、项目启动阶段融资等都被认为项目融资形式。
">编辑]无追索权项目融资的基本程序
贷款人向主办人举办的项目提供贷款,由贷款人讲资金贷给专门的项目公司,该项目建成后,将以其所获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唯一来源,并在该项目的资产上设定担保,以保障贷款人权益。除此以为,项目的主办人不再提供任何信用担保,如果该项目出现意外或经营失败,贷款人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进行追偿。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朱怀念.国际项目融资法律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0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