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目标法
实际目标法的内涵
实际目标法是把名义汇率作为政策工具来调整实际汇率,与支出政策一道,尤其是财政政策,共同实现内外经济平衡的目标。实际目标法的理论基础是利用支出转换和支出增减政策实现内外均衡的依赖经济模型。Weiss认为,假定宏观经济本身不能使实际汇率产生期望的变化,名义贬值至少在短期到中期内会产生实际效果,这种方法从根本上要求以汇率灵活管理为基础采取谨慎汇率政策。实际目标法的最终目标是一些实际经济变量,如经常账户或者经济增长率。在现实中,政府可以保持实际汇率基本不变,或者保持名义汇率接近于购买力平价指数,汇率的变化可以与国内货币的增长率,国内价格的变动,或者是与本国与外国通货膨胀率之差相关联。
实际目标法的实践
Branson和De Macedo列举了“刚性”经济体中实际目标法的例子,主张在这种经济体中,由于以本币计价的进口支出和出口收入会随汇率的变化而成比例上升,以实际贬值作为稳定政策不是很有效。但这并不意味着名义汇率在面对通货膨胀时而保持不变。在固定汇率下,进口税与出口补贴将不得不提高以应对贸易平衡的潜在恶化,这样将会导致黑市升水,可是中央银行发现保持名义汇率不变是很难的。相反,如果将名义汇率的变化确定为货币增长率,进出口竞争部门就会从利润紧缩中得救。结果是,不管初始条件如何,以外币计价的贸易余额不变,贸易余额就与国内的通货膨胀相隔离。
实际目标法的问题
Montiel和Ostry指出,实际目标法的潜在优势是它可以减少实际汇率的波动并且可以保持外部竞争力,扩大一国的出口,进而增加其增长潜力。实际目标法的主要成本是潜在的通货膨胀,尽管恶性的通货膨胀不太可能发生。
基本上,名义锚方法和实际目标法的争论都是围绕着通货膨胀和外部竞争力的取舍展开的。名义锚方法可以打破通货膨胀惯性,较早形成的共识提倡在转轨的早期阶段应该采纳固定汇率制作为反通货膨胀的锚,但是转轨国家经验动摇了采纳名义锚方法的理由,名义锚方法可能不能通过借助公信力履行其降低通货膨胀的承诺,应该通过合理的财政纪律从根本上解决通货膨胀,创新的汇率安排在反通货膨胀的实践中所起作用是有限的。实际上,大多数转轨国家目前采取的是灵活的汇率制度。
实际目标方法在通货膨胀和竞争力取舍中倾向于竞争力,采用其他的经济政策应对通货膨胀。这种方法存在的问题是,在转轨国家中汇率的变化是否起作用;如果起作用,汇率变化的规则是什么;为了这些变化,应该做怎样的制度性安排?假如一个转轨国家采纳了这种方法,首要问题就是这种方法可能会带来哪些好处?更尖锐的问题是,如果保持温和的通货膨胀,如何通过汇率的变化保持外部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