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外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成交后并不立即办理交割,而是事先约定币种、金额、汇率、交割时间等交易条件,到期才进行实际交割的外汇交易。与即期外汇交易的根本区别,在于交割日不同。凡是交割日在成交两个营业日以后的外汇交易均属于远期外汇交易。
保值性远期外汇交易是指卖出金额等于所持有的一笔外币资产的远期外汇,交割期限一般与资产变现的日期相匹配,使这笔外币资产以本币表示的价值免受汇率变动的影响,从而达到保值目的的外汇交易。
保值性远期外汇交易的主要使用者是进出口商、国际投资者和外币借贷者。
">编辑] 保值性远期外汇交易的案例
以下以进口商应用远期外汇交易来进行进口付汇保值说明远期交易的保值作用。进口商从国外进口商品,若使用外币支付货款。这样该进口商就可能面临因为这种外币汇率的上涨所带来的损失。为避免这种损失,进口商可以应用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套期保值。
某个澳大利亚进口商从日本进口一批商品,日本厂商要求澳方在3个月内支付10亿日元的货款。当时外汇市场的行情是:
- 即期汇率:1澳元=100.00~100.12日元3月期远期汇水数:2.00~1.90故3月期远期汇率为:1澳元=98.00~98.22日元
如果该澳大利亚进口商在签订进口合同时预测3个月后日元对澳元的即期汇率将会升值到:
1澳元=80.00—80.10日元
问:
- 若澳大利亚进口商不采取避免汇率风险的保值措施,现在就支付10亿日元,则需要多少澳元?若现在不采取保值措施,而是延迟到3个月后支付10亿日元,则到时需要支付多少澳元?若该澳大利亚进口商现在采取套期保值措施,应该如何进行?3个月后他实际支付多少澳元?
解:
该澳大利亚进口商签订进口合同时就支付10亿日元,需要以1澳元=100.00日元的即期汇率向银行支付10亿/100.00=0.1亿澳元,即10,000,000澳元。
该澳大利亚进口商等到3个月后支付10亿日元,到时以即期汇率:1澳元=80.00日元计算须向银行支付10亿/80=0.125亿澳元。这比签订进口合同时支付货款多支付0.025亿澳元,即多支付250万澳元,这是不采取保值措施付出的代价。
该澳大利亚进口商若采取套期保值措施,即向银行购买3月期远期日元10亿,适用汇率是1澳元=98.00日元。3个月后交割时只需向银行支付1,000,000,000/98=10,204,081.63澳元,就可获得10亿日元支付给日本出口商。这比签订进口合同时支付货款多支付204,081.63澳元。这是进口商采取套期保值措施付出的代价,它相对于不采取保值措施,而等到3个月后再即期购买日元支付货款付出的代价250万澳元来说是微不足道的。
相关条目 投机性远期外汇交易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朱箴元.《国际金融》.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