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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股交易规则

       时间:2018-04-25 21:30:31     浏览:124    评论:0    
    核心提示: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最小变化档位:深圳证券交易所为0.01港元,上海证券交易所为0.001美元。交易单位: 委托买卖及清算的价格以一股为准。深市B股买卖数额以一手即100股或其整数倍为单位。沪市B股买卖数额一手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为单位。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价格最小变化档位:深圳证券交易所为0.01港元,上海证券交易所为0.001美元。 
    交易单位: 委托买卖及清算的价格以一股为准。深市B股买卖数额以一手即100股或其整数倍为单位。沪市B股买卖数额一手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为单位。 
    交易方式:深市B股交易方式分为集中交易和对敲交易。 
    集中交易:指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所集中市场交易系统达成的交易。 
    对敲交易:B股证券商在开市后至闭市前5分钟将其接受的同一种B股买入委托和卖出委托配对后输入,经交易所的对敲交易系统确认后达成的交易。对敲交易仅限于股份托管在同一证券商处且不同投资者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每笔交易数量须达到50000股以上。 
    T+3交收:
    B股的交收期为T+3,即在达成交易后的第四个交易日完成资金和股份的正式交收,并实现“货银对付”。在此之前,投资者不能提取卖出股票款和进行买入股票的转出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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