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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8-04-25 21:41:43     浏览:132    评论:0    
    核心提示:转配股是我国股票市场特有的产物。国家股、法人股的持有者放弃配股权,将配股权有偿转让给其他法人或社会公众,这些法人或社会公众行使相应的配股权时所认购的新股,就是转配股。转配股虽然能解决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无力配股的问题,但它造成国家股和法人股在总股本中的比重逐渐降低的状况,长此以往会丧失控股权。同时,转
    转配股是我国股票市场特有的产物。国家股、法人股的持有者放弃配股权,将配股权有偿转让给其他法人或社会公众,这些法人或社会公众行使相应的配股权时所认购的新股,就是转配股。
    转配股虽然能解决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无力配股的问题,但它造成国家股和法人股在总股本中的比重逐渐降低的状况,长此以往会丧失控股权。同时,转配股产生了目前不能流通的社会公众股,影响了投资者认购积极性,带来了股权结构的混乱。
    为克服转配股的局限性,越来越多上市公司的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纷纷以现金或者以资产折算为现金参加配股,大大提高了公司的实力,既保证股权不被稀释,又鼓舞了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信心。
    转配股又称公股转配股,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实施配股的过程中,国家股和法人股或因主体缺位或因资金短缺而难以实施配股时,其他法人和个人根据有关制度受让其部分或全部配股权而购买的股票。
    其产生有以下几个来源:
    一是国有股转让的股权给社会公众股;
    二是法人股转让配股权给社会公众股;
    三是已有转配股接受送股或配股后所产生的新股。由于国有股与法人股目前仍不能上市,故而转配股暂时也不能上市交易,但它却同上市股票一样享有分红配股权力。
    为了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2000年3月中国证监会决定,转配股从4月开始,用24个月左右的时间,逐步安排上市流通。上市的方式是按照产生转配股的时间先后,分期、分批陆续进入二级市场流通。公司有多次转配行为的,按首次发生转配股的时间确定上市顺序,并同时全部安排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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