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现货概述
1、交易对象
股指现货交易的对象是股票价格指数,由于股价指数是由众多上市交易的股票市值加权平均而成,所以相对于股票现货交易而言,指数交易属于一种衍生品种,为了便于交割,必须为指数交易设计一个合约,以使其对应于每一个指数位都有相应的价格。以上证综合指数为例,如果上证指数为2000.15点,我们便可设定其相应的合约价格为20.00元,随着指数的变动,价格也相应变动。在实际交易中,也可像股票现货交易一样,设定最小交易单位。
2、交易过程
交易过程设计与股指期货交易类似,股指现货允许做空,交易买 卖方都必须支付保证金交付给开户机构,只有当买卖双方做了一次与原来相反方向的交易后 即平仓 ,才能取回投资款,价差即其盈亏。例如,一投资者在2000点时开多仓买入了100份股指现货合约,花去保证金2000元,当指数为2090点时卖出 100份,平仓后其利润为90元。
3、保证金
为降低交易风险,股指现货交易采取足额现金交易,即买卖一份合约,必须按其价格全额交割现金,不存在杠杆融资交易的问题。
4、成交机制
股指现货交易的成交机制亦有其特殊性,称之为主动要约、被动撮合成交。股票现货成交的条件只需在某一价位上有≥此价位的买盘和≤此价位的卖盘同时存在就能成交,是先有成交才有价格,或者是成交决定当前股价。而对于股指现货交易,这是其中一个必要条件,它还有一个必要条件是此时指数必须经过此点位,也就是买卖盘是投资者主动设置的,而成交与否则是由大盘指数实际运行情况而决定的,即被动成交,成交顺序亦遵从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规则。
5、交割时间
股指现货没有规定交割期限,买 卖 方什么时候做反方向交易都可以自行决定,这和股票现货一致而与股指期货不同,因此,它可以"捂"而不受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