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式合营
股权式合营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分歧国度的投资者配合投资,配合经管,共负盈亏,依照投资比例配合分取利润股权式投资经营体例,又称合伙经营。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中外合伙经营企业法》划定: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手艺交流,许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小我,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当局核准,在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配合举办合营企业。中国当局依法护卫外国合营者依照经中国当局核准的和谈、合同、章程在合营企业的投资、应分得的利润和其它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