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法是通过对抗这一过程,冲突的双方直接交锋,公开而坦率地交换该问题的有关情况,并力图消除他们之间的分歧,从而达到双方认为满意的结果。基本假定是双方都能有所得。如果双方采取的是非赢即输的策略,那么这种冲突处理就叫强制,而不叫对抗。所以,对冲突的对抗来说,双方的态度和目标是有决定性意义的。
对抗法的处理方式
对抗法主要有谈判和启用第三方解决两种方式:
1、谈判:当双方对某件事意见不一致要取得一致时,就可以进行谈判。
谈判是冲突的双方试图取得一致,达成协议的过程,象买卖双方,讨价还价一样,谈判既有分配性的,也有增益性的。如果双方只看到分配性的的因素,谈判就不能导致对抗;如果双方能认识到增益性的因素,谈判就能为冲突的对抗式处理提供机会。表1列出谈判中的一胜一负式和双胜式策略间的某些不同。
- 表1 谈判策略
1.认为冲突是一个双方的问题
2.追求共同的目标。
3.寻找双方都满意的创造性的协议。
4.强调相互依存关系力图使双方力量均衡。
5.坦率、诚恳和真实地说明一方的需要、目标和建议。
6.避免威胁。
7.将灵活立场传达给另一方。1.认为冲突是一胜一负的局势。
2.追求单方面的目标。
3.强迫另一方屈服。
4.强调己方的独立性和对方的依附性,以增加一方的力量,压倒另一方。
5.采用欺诈的、不真实的和导致错误的方式说明一方的需要、目标和建议。
6.采用威胁。
7.传达坚持己见的立场。
要想实现对抗型处理冲突的方式,就必须开诚布公地交换意见,寻求共同的目标,采取灵活的态度,避免使用威胁手段。不过,采用这种策略难免要承担风险。有时候,采用双胜式策略的人容易被采用一胜一负策略的人所利用。所以,谈判能使人陷入两难困境——坦率、诚实和信任造成的两难困难。谈判不是一种容易的处理冲突的方法。
2、启用第三方解决冲突。当冲突的双方在谈判中陷入僵局,无法通过直接谈判来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一位中立的人,一位提供咨询意见的人,对于帮助双方解决冲突是有价值的。
第三方所起的作用如下:
1)保证相互激励。冲突双方都必须有解决冲突的积极性。
2)使双方力量达到平衡。如果双方力量不是大致相等,就难于建立相互信任和敞开沟通意见的大门。
3)使对抗的努力同步。将一方的积极建议与另一方的积极响应加以协调,是十分重要的。不能将这种倡仪和反应加以协调,就可能破坏将来的消除分歧的努力。
4)促进对话中的坦率气氛。第三方能够帮助双方确立对话必须坦率的准则,并能减少一方坦率而被另一方利用的风险。
5)使紧张保持在“最佳”水平。如果威胁和紧张程度太低,对于局势的改变就没有什么动力。不过,如果威胁和紧张程度太高,双方就可能无法正确分析情况,看不清创造性的可供抉择的解决方案。
第三方通常只是设法促进冲突的解决,而不是提出一套特定的程序让双方遵守,但具有思维上和行为上的技巧的第三者可以有效地促进冲突的解决。
首先,第三方必须能对冲突做出正确的诊断。处理实际冲突不同于处理感情冲突。处理实际冲突时要有解决问题的技巧;处理感情冲突时则要具备克服消极情绪的能力。其次,第三方必须善于打破僵局,和在“适当”时刻打断双方行动。最后,第三方须确知自己能为双方所接受,并具有向双方提供感情上的支持和使双方都感到放心的个人声望。
相关条目
结构法
促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