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法是指根据被评估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比较,从而确定每一员工的相对等级或名次。等级或名次可从优至劣或由劣到优排列。比较标准可根据员工绩效的某一方面确定,一般情况下是根据员工的总体工作绩效进行综合比较。
排序法的分类
排序法可分为简单排序法和交替排序法。
1、简单排序法
简单排序法是指治理者把本部门的所有员工从绩效最高者到绩效最低者进行排序。
2、交替排序法
交替排序法则是指治理者对被评估员工的名单进行审查后,从中找出工作绩效最好的员工列为第一名,并将其的名字从名单上划去。然后从剩下的名单中找出工作绩效最差的员工排为最后一名,也把其名字从名单中划去。随后,在剩下的员工中治理者再找出一名工作绩效最好的员工将其排为第二名,找出一名最差的员工列为倒数第二名,以此类推,直到将所有的员工排序完。
排序法的步骤
1、 组成评价的专家组。包括人事部门的人员、评价专家以及相关的其他人员。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和目的,专家构成可以不同。
2、 制订评价指标排序表:
3、 统计排序结果。由专家根据自己的主观判定对评价对象中一级指标或二级指标对与其相对应的一级指标影响程度的大小,由小到大进行排序、填入表中,回收并进行统计。然后将统计结果再反馈给专家。如此进行两三次反复,最后予以确定。
4、 将回收结果进行数理统计,计算评价指标的权值,公式如下:
- n --评价指标的项数
- Lij--第i项指标排在第j位的专家人数
- Cj--排序的分值。一般规定:
C1=n,C2=n-1,…,Cj=n-j+1,…C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