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累进税率表中的最高一级税率,即最后一级税率
在课税对象数额的增量中,税额所占的比率。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表为例。第2级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这就是说本级的边际税率是10%,即本级所得额中的超过500元——2000元的增量部分都适用10%的税率。可见,在超额累进税率表中,每一级的税率都同时是本级课税对象增量部分的边际税率。边际税率通常也指累进税率表中的最高一级税率,即最后一级税率,如第9级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45%,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边际税率为45%。在超额累进税率中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不同。如纳税人甲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501元,纳税人乙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元,他们的边际税率都是10%,而甲的平均税率为5.01%,乙的平均税率为8.75%,边际税率不能真实反映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水平。根据课税对象数额增加时边际税率的变化情况,可分为不变、提高和降低3种。课税对象增加边际税率不变的,为比例税率;课税对象增加边际税率提高的,为累进税率;课税对象增加边际税率降低的,为累退税率。这3种税率体现着3种不同的税收负担政策。比例税率使纳税人的增量收入中,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不变;累进税率使纳税人的增量收入中,个人可支配收入相对减少;累退税率使纳税人的增量收入中个人可支配收入相对增加,从而对经济产生不同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