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先河
2009年07月01日,《东莞名雕装饰有限公司阳光假日分公司》财务人员开出广东
第一张网络发票
省第一张网络在线发票。当天广东一共开出了3张网络发票。广东地税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始在广东省的东莞、惠州、珠海和揭阳四个市的试点企业上线运行。据首开先河的使用者省地税局总经济师杨朝峰介绍,第一期网络发票的推广将达到3万用户。并计划该网络发票出据系统2009年10月将在广东省餐饮业试行,2010年将覆盖广东全省所有行业。发票定义所谓发票,就是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的收付款凭证。发票的种类很多,有机打票、手写本票、手撕定额票及自印发票等等。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商业零售、商业批发、工业批发,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广告行业专用发票、建筑安装行业发票、餐饮业发票、服务行业发票、出口企业自印带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自印发票的需要到税务局备案。另外餐饮行业有手撕定额有奖发票,有些地区的普通发票为减角发票等等。简便宜行
传统发票种类多达45种,而网络发票只分为电子专用发票和电子通用发票。专用发票主要指建筑安装发票和不动产销售发票,其他行业的则属于通用发票。
网络发票降低了纳税人开具发票的成本和时间。传统发票使用时一般要开具三联、四联的纸制发票,网络发票只要一联,节约了需要支付的发票工本费成本。传统发票用户每个月都要拿数本发票去税局核销。实现网络实时联结,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发票领购、配号、开具、查询等事项。
网络发票相对税务部门进行税票的管理更具效率。网络发票的时时数据传送,实现了“以票管税”和“数据管税”相结合,税务机关可进行开票数据的查询、统计、比对等数据分析应用。发票在线应用系统通过采集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信息,具有很高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全面性,为数据管税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具有“在线开票、数字防伪、全面监控和查验便捷”的特点。四大优势
●纳税人可大幅减少用票成本。传统发票至少要三联,而网络发票以单联式为主体,可省2/3工本费。
●纳税人可省下税控机费用。以往企业至少需要购买一台税控机,每台2000元—3000元,维护费用每年200多元。如果该系统推广应用后,可省去这一笔费用。
●纳税人可以实时检验发票真假。随时可以打电话检验发票真伪。
●纳税人参加发票抽奖更简单方便。该系统会自动将发票数据导入抽奖系统,无须消费者人工录入,只需提供一个电话号码。使用情况
2009年07月01日东莞市地税局开出广东省第一张基于全省大集中系统的网络发票,东莞名雕装饰有限公司成为开具首张网络发票的纳税人。这是全国首次以省为单位,统一开发、统一运用、全面推广意义下的网络发票。由此,在广东东莞、惠州、珠海和揭阳4个市的试点企业,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发票领购、配号、开具、查询等一系列事项,不用再为发票跑地税局了。据广东省地税局总经济师杨朝峰介绍,根据《税收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广东地税系统先在试点城市几个行业推行实时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年内将在全省逐步推开,明年网络发票将覆盖地税全部行业的所有发票。长期以来,发票管理存在防伪难、假发票泛滥,真票假开、“大头小尾”,信息查验不便等诸多问题。杨朝峰说:“立足于方便纳税人,通过发票在线应用系统的全面推广和普及,长期困扰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发票使用和管理上的老大难问题,有望得到有效解决,财务、经济秩序也得以维护。”杨朝峰称,“实现网络开票后,系统全部使用电子通用发票和电子专用发票,只保留100元以下的地税定额发票作为补充。消费者如需索要发票,可以从与地税局联网的电脑上直接打印。” 当然,发票由纸质变电子,税务机关也可摆脱单纯依靠物理防伪鉴定发票的困境,把发票管理重点从管好纸质发票转移到发票数据监控上来。通过这个系统,税务部门可实现数据共享和全面监控,推动税收管理的信息化发展,向信息化管税前进了一大步。该系统查验便捷,支持双向的信息互通和信息对称,能为纳税人提供实时全方位的发票查询服务。发票查询渠道多样化,可使用电话、短信、网络、前台和读码器等方式查询。若干认识
1.电子网络系统和纳税人交易信息登记中心的建立。在税务机关内部建立一个电子网络系统,在这个电子网络系统中建立一个纳税人交易信息登记中心,登记纳税人的交易信息,并在各地税务机关设置工作站,负责纳税人交易信息申报的受理、录入和输出。为减少数据远程传输量,也可分区设置分中心,交易双方在区内的交易信息在区中心登记,交易双方不在同一区内的交易信息在上一级中心登记。为便于贮存、管理、备份、使用,中心登记所设的纳税人交易信息数据库可按月份分设分库,按交易信息所属月份分别贮存。 2.纳税人交易信息的登记、录入。 与发票填开一样,纳税人交易信息一般由销售方进行申报登记。纳税人发生应税业务后,向上述电子网络系统设在主管税务机关的工作站进行申报,审核通过以后,各工作站将纳税人交易信息录入、传输到登记中心,进入纳税人交易信息数据库。 为了便于将交易信息直接导入计算机系统,提高数据处理的工作效率,可要求纳税人采用电子文档方式报送申报资料。偏远地区条件不具备的,可填写纸质表格由税务中介机构、税务机关录入计算机;在有条件的地方则可通过计算机网络或电子邮件系统报送,提高报送工作效率。 3.经济业务的交割与电子网络发票的打印。作为交易购买一方的纳税人,可向上述电子网络系统设在主管税务机关的工作站进行申请,办理经济业务交割手续,取得一定时期内其购买的货物和劳务各销售一方在系统中申报登记的交易信息——电子网络发票。电子网络发票为纸质凭证,是纳税人交易信息数据库中登记的交易信息的输出形式,盖有税务机关印签,与传统发票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这种电子网络发票实际就是纳税人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外购业务的汇总发票。 同样,作为交易销售一方的纳税人,也可申请取得电子网络发票,这种电子网络发票则是一定时期内发生的销售业务的汇总发票。发挥税控作用的基本原理
网络发票就是一种典型的网络类税控手段,其发挥税控作用的基本原理是:1.纳税人外购货物和劳务,要取得凭证进行计税扣除,就会督促销售一方的纳税人办理交易信息申报登记手续。2.购买一方取得的网络发票与销售一方取得的网络发票完全一致。3.税务机关根据网络发票控制纳税人的申报的应税收入。4.税务机关根据网络发票控制纳税人的计税扣除。由于网络发票上记录的交易情况就是税务机关已经掌握、登记的交易情况,据此计算的计税扣除,也意味着相应的交易受到了税务机关的控制,销售一方已经或即将履行纳税义务,具备了给予计税扣除的前提条件。欲统一发票的并存与税控制度的创新
网络发票试行以后,可以实行统一发票、网络发票并存的做法:对纳税人的零星销售和杂费支出,可以使用现行的统一发票,采用书面凭证类税控手段进行控制;对纳税人的大宗销售和主要原料、动力、劳务采购、大宗支出,可以使用网络发票,采用网络类税控手段进行控制。这种做法与款项结算完全相似:零星款项用纸币结算,大宗款项通过银行转账结算——现行的统一发票是一种以书面凭证为载体的做法,类似于纸币,而网络发票则是一种以电子网络为载体的做法,类似于电子货币。网络发票是一种完全凭借一定的电子网络建立、运用的税控手段,是一种全新的税控手段,这种税控手段的试行,即统一发票、网络发票的并存使用,是现行税控制度的创新之举。网络发票的试行,必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1.大大减少了统一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减少了纳税人、税务机关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上的相关支出。各级税务机关为认证、稽核《增值税专用发票》配备的计算机系统和设备则也可加以改造,用于建立专用的网络系统,网络发票试行所需投入的资金不多。
2.网络发票的发票联与记账联产生于同一计算机网络系统,内容和金额绝对一致,通过电子网络发票自身就从根本上解决了传统发票可能出现“大头小尾”等问题。遗失、损毁、伪造、假冒、藏匿发票同时隐瞒购进和销售情况、取得不规范发票等各种传统发票可能出现的问题在电子网络发票上也很难出现,极大地限制了各种发票、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 3.网络发票传递的一系列交易信息直接储存在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可以利用计算机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综合利用,为税源监控、税务管理、社会经济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