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关税
自主关税是指一国立法机构根据关税自主原则单独制订,不受贸易条约或协定牵制或约束的一种关税。又称国定关税。与协定关税相对。 不自主关税的对称,本国政府独立自主制订和征收的关税。实行自主关税的国家。可同时对缔有贸易协定、在自愿对等基础上相互减让关税的国家实行协定关税。
自主关税是一国不受贸易条约或协定的约束独立自主规定的关税。自主关税可以是只有一个税率的一栏税则,它适用于来自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商品;也可以是有两个以上税率的多栏税则,分别适用于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品。
自主关税可分为单式税则和复式税则,前者为对一个税目自主地制订一个税率,适用于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商品;后者为对一个税目制订两个以上的税率,分别适用于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自主关税的主要特点是:
①无论单式或复式税率都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确定,不受贸易条约或协定的约束。 ②可随国内外市场情况的变化加以调整,能够比较灵活地起到保护关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