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戒严时期,台湾当局于台湾地区实施的相当特殊附加税捐,征收期间从1955年-1989年。
该税捐虽名为劳军,但实际却是1950年代-1980年代的“第一夫人”蒋宋美龄主导,俗称妇联会的“反共爱国妇女联合会”所收入运用。其征收方式,1955年-1981年,每进口1美金的货物,就必须缴交新台币五角的劳军捐,1981年-1987年5月每进口1元美金的外国货品,则须缴交3角台币,1987年6月-1989年,则下降至新台币2毛。因为是附加捐,1970年代之后,台湾许多商品都会将附加捐反应在成本上,并直接向消费者征收。例如于戏院电影票根上,会印上全票X元,外含附加劳军捐X元字样。
因为妇联会不受“内政部”管辖,劳军捐并无明细。据报导,除了蒋宋美龄生活费用支出外,尚节余千亿元。另外,类似外围阳明文教基金会,也有所数十亿的获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