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资金信息 发布项目融资 申请上市辅导 发布金融峰会 发布文章资讯
  • 首页
  • 找项目
  • 找资金
  • 金融人才网
  • 金融峰会
  • 金融学院
  • 投融资俱乐部
  • 网站会员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暂行条例

       时间:2018-04-25 22:09:31     浏览:62    评论:0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度税暂行条例》已经1988年9月9日国务院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日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总 理 李 鹏  1988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为引导合理消费,提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度税暂行条例》已经1988年9月9日国务院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日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总 理 李 鹏
      1988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引导合理消费,提倡勤俭节约社会风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饭店、酒店、宾馆、招待所以及其他饮食营业场所举办筵席的单位和个人,为筵席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筵席税。

    第三条

      筵席税按次从价计征,税率为15%?20%。
      筵席税的征税起点为,一次筵席支付金额人民币二百至五百元;达到或者超过征税起点的,按支付金额全额计算征收筵席税。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确定适用税率和征税起点。

    第四条

      个别需要免征筵席税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五条

      承办筵席的饭店、酒店、宾馆、招待所以及其他经营饮食业的单位和个人,为筵席税的代征代缴义务人,负责筵席税的代征代缴。

    第六条

      对纳税人一次筵席支付金额达到或者超过征税起点的,代征人应当在收取筵席价款的同时,代征筵席税税款。
      代征的税款,交地方财政。

    第七条

      代征人代征税款时,应当填写税务机关印制的代征筵席税专用凭证,交给纳税人。

    第八条

      对依照规定履行代征代缴义务的代征人,税务机关可按其代缴纳税金额的大小,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规定的幅度内,提取并付给一定的代征手续费。

    第九条

      纳税人阻挠、刁难或者抗拒代征人代征税款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条

      筵席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二条

      本条例施行日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条例被废止情况
      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共有92件行政法规被废止或宣布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暂行条例》等6件税务部门的行政法规宣布失效或废止。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1949年以来至2006年底,我国现行行政法规共有655件。这些行政法规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形势变化,有的行政法规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客观需要,有的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所代替,有的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因此需要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详细资料请见国务院网站。
     
    打赏
     
    更多>同类金融学院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金融学院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 企业文化 | 办公环境 | 经营动态 | 管理团队 | 行为准则 | 投资策略 | 投资保障 | 风险控制 | 联系我们 | 微信群
    广告合作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Copyright © 2006-2021 投融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粤ICP备16012416号
    联系我们
    QQ咨询
    电话咨询
    email
    在线留言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