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资金信息 发布项目融资 申请上市辅导 发布金融峰会 发布文章资讯
  • 首页
  • 找项目
  • 找资金
  • 金融人才网
  • 金融峰会
  • 金融学院
  • 投融资俱乐部
  • 网站会员服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时间:2018-04-25 22:09:32     浏览:57    评论:0    
    核心提示: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二、本科目可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类别和融资方进行明细核算。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根据回购协议卖出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

    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二、本科目可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类别和融资方进行明细核算。

    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根据回购协议卖出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回购日,按其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应付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利息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到期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打赏
     
    更多>同类金融学院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金融学院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 企业文化 | 办公环境 | 经营动态 | 管理团队 | 行为准则 | 投资策略 | 投资保障 | 风险控制 | 联系我们 | 微信群
    广告合作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ICP备案号:粤ICP备16012416号
    联系我们
    QQ咨询
    电话咨询
    email
    在线留言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