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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8-04-25 22:23:45     浏览:138    评论:0    
    核心提示:户外广告制作情况  户外广告制作是在九十年代末期产生,近两年发展起来的。如今,众多的广告公司越来越关注户外广告的创意、设计效果的实现。各行各业热切希望迅速提升企业形象,传播商业信息,各级政府也希望通过户外LED看板广告广告树立城市形象,美化城市。这些都给户外广告制作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机会,也因此提出了更

    户外广告制作情况
      户外广告制作是在九十年代末期产生,近两年发展起来的。如今,众多的广告公司越来越关注户外广告的创意、设计效果的实现。各行各业热切希望迅速提升企业形象,传播商业信息,各级政府也希望通过户外

    LED看板广告

    广告树立城市形象,美化城市。这些都给户外广告制作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机会,也因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现代社会,户外广告也引用了不少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并成为美化城市的一种艺术品,是城市经济发达程度的标志之一。户外广告分类

    自设性户外广告

      指以标牌、灯箱、霓虹灯单体字等为媒体形式,在 本单位登记注册地址,利用自有或租赁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阵地,设置的 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社会团体的 名称。

    经营性户外广告

      指在城市道路、公路、铁路两侧、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地面部分、河湖管理范围和广场、建筑物、构筑物上,以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等为载体形式和在交通工具上设置的商业广告。

    申请户外广告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自设性户外广告:应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取得有关部门的设置批准文件。
      申请经营性户外广告:应为合法的广告公司;取得有关部门的设置批准文件。
      登记管辖:
      申请自设性户外广告在设置所在地工商分局或工商所办理登记;
      申请经营性户外广告,在广告载体设置所在地工商分局登记。
      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在受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手续。

    申请发布户外广告程序

      步骤一:领表:申请自设性户外广告,需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到本单位所在地工商分局或工商所,领取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申请经营性户外广告,需携带广告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到本公司所在地工商分局,领取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步骤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申请自设性户外广告: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2、户外广告设置批准文件;

    户外电视墙

    3、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提请注意

      、在自设性户外广告内容中,非特许人直接投资设立的 加盟连锁经营企业,可含有特许人的商标、ΧΧΧ加盟内容,与申请企业注册名称一并使用。
      、申请上述经营形式的自设性户外广告,登记时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1、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
      2、合法有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申请经营性户外广告: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2、户外广告设置批准文件;
      3、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4、广告发布合同;
      5、户外广告占地协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步骤三:受理:接待人员在审核以上文件、证件齐备后,开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
      步骤四:领取户外广告登记:申请人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书开具的日期,携带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户外广告媒体
      凡是能在露天或公共场合通过广告表现形式同时向许多消费者进行诉求,能达到推销商品目的物质都可称为户外广告媒体。户外广告可分为平面和立体两大部类:平面的有路牌广告、招贴广告、壁墙广告、海报、条幅等。立体广告分为霓虹灯、广告柱以及广告塔灯箱广告等。在户外广告中,路牌、招贴是最为重要的两种形式,影响甚大。设计制作精美的户外广告带成为一个地区的象征。户外广告的主要特征有:
      1、它对地区和消费者的选择性强。户外广告一方面可以根据地区的特点选择广告形式,如在商业街、广场、公园、交通工具上选择不同的广告表现形式,而且户外广告也可以根据

    户外气球广告

    某地区消费者的共同心理特点、风俗习惯来设置;另一方面,户外广告可为经常在此区城内活动的固定消费者提供反复的宣传,使其印象强烈。
      2、户外广告可以较好地利用消费者途中,在散步游览时,在公共场合经常产生的空白心理。在这种时候,一些设计精美的广告、霓虹灯多彩变化的光芒常能给人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能引起较高的注意率,更易使其接受广告。
      3、户外广告具有一定的强迫诉求性质,即使匆匆赶路的消费者也可能因对广告的随意一瞥而留下一定的印象,并通过多次反复而对某些商品留下较深印象。
      4、户外广告表现形式丰富多彩,特别是高空气球广告、灯箱广告的发展,便户外广告更具有自己的特色,而且这些户外广告还有美化市容的作用,这些广告与市容浑然一体的效果,往往使消费者非常自然地接受了广告。
      5、户外广告内容单纯,能避免其他内容及竞争广告的干扰。而且户外广告费用较低。
      但是,户外广告媒体也有其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

    广告站牌

    、覆盖面小。是由于大多数位置固定不动,覆盖=面不会很大,宣传区域小,因此设置户外广告时应特别注意地点的选择。比如广告牌一般设立在人口密度大、流动性强的地方。机场、火车站、轮船码头南来北往的流动人口多,可以作全国性广告。
      2、效果难以测评。由于户外广告的对象是在户外活动的人,这些人具有流动的性质,因此其接受率很难估计。而且人们总是在活动中接触到的,因此注视时间非常短,甚至只有几分之一秒,有时人们在同一时间可能接触到许多户外广告,所以要取得广告效果,就要做到让人们视觉暂留,这非常重要。相关专项法规
      【发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5号
      【发布日期】2006-05-22
      【生效日期】2006-07-01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决定修改,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霓虹灯

    局 长 王众孚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户外广告登记管理,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的广告。
      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包括为他人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以及发布户外广告进行自我宣传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发布户外广告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登记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首先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条 户外广告由发布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指导和协调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
      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认为有必要直接登记管理的,可以直接登记管理。
      第五条 发布下列广告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
      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以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为载体的广告;
      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
      在地下铁道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下通道,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候机楼内外设置的广告;

    广告墙

    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形式的户外广告。
      在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的,对本单位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地方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主体资格;
      户外广告所推销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广告主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具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介的使用权;
      广告发布地点、形式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户外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按规定应当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当事人已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户外广告登记事项包括: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名称;
       户外广告发布地点及具体位置;
       户外广告发布期限;
       户外广告形式、数量及规格;
       户外广告内容。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户外广告发布期限,不得超过申请人合法使用户外广告媒介的时间。
      第八条 户外广告登记申请,由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在依法查验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确认符合第六条规定的申请登记条件后,向户外广告发布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
      利用交通工具等流动载体发布户外广告的登记申请,由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在履行前款规定的审查义务后,向交通工具等运动物体使用单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
      第九条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申请户外广告发布登记,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和广告主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发布户外广告的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
      户外广告样件。
      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受委托发布户外广告的,应当提交与委托方签订的发布户外广告的委托合同、委托方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广告形式、场所、设施等用于户外广告发布,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规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发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审批的广告,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十条 需要改变户外广告发布期限、形式、数量、规格或者内容的,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户外广告变更登记申请表》;
      原《户外广告登记证》;
      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与变更事项相关的文件。
      第十一条 需要改变户外广告发布单位、户外广告发布地点及具体位置的,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缴回《户外广告登记证》,并按照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重新申请户外广告登记。
      第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户外广告发布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准登记,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应当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发布户外广告,未经变更登记或者重新登记不得擅自改变。
      第十四条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在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后,情

    户外广告

    况发生变化不具备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户外广告发布,《户外广告登记证》由登记机关撤回。
      第十五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户外广告,应当在右下角清晰地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的登记证号。但对不适宜标注登记证号的户外广告,经登记机关批准可以不作标注。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户外广告登记证》。
      第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户外广告。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第十八条 违反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发布。
      第十九条 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证。
      第二十条 违反第十条规定,擅自改变规格发布户外广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不按照核准登记的发布期限、形式、数量或者内容发布户外广告的,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改正,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已经登记的户外广告,未按第十五条规定在右下角清晰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第十六条规定,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户外广告登记证》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缴销《户外广告登记证》,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户外广告登记证》式样、户外广告登记文书式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有关户外广告登记的实施程序,除适用本规定的具体规定外,还应当遵守《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一般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1995年12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2号发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其他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同时失效。户外媒体如此被看好?
      就在于它有如下特点:
      第一是到达率高
      通过策略性的媒介安排和分布,户外广告能创造出理想的到达率。据实力传播的调查显示,户外媒体的到达率目前仅次于电视媒体,位居第二。
      第二是视觉冲击力强
      在公共场所树立巨型广告牌这一古老方式历经千年的实践,表明其在传递信息、扩大影响方面的有效性。一块设立在黄金地段的巨型广告牌是任何想建立持久品牌形象的公司的必争之物,它的直接、简捷,足以迷倒全世界的大广告商。很多知名的户外广告牌,或许因为它的持久和突出,成为了这个地区的远近闻名标志,人们或许对这街道楼宇都视而不见,而唯独这些林立的巨型广告牌却是令人久久难以忘怀。
      第三是发布时段长
      许多户外媒体是持久地、全天候发布的。它们每天24小时、每周7天地伫立在那儿,这一特点令其更容易为受众见到,都可方便地看到它,所以它随客户的需求而任天长地久。
      第四是千人成本低
      户外媒体可能是最物有所值的大众媒体了。它的价格虽各有不同,但它的千人成本,与其他媒体相比却很有趣:射灯广告牌为2美元,电台为5美元,杂志则为9美元,黄金时间的电视则要1020美元!但客户最终更是看中千人成本,即每一千个受众的费用。
      第五是城市覆盖率高
      在某个城市结合目标人群,正确的选择发布地点、以及使用正确的户外媒体,您可以在理想的范围接触到多个层面的人群,您的广告即可以和您受众的生活节奏配合的非常好。户外广告的创新思考

    表现形式的创新

      我们每年看到的各种户外广告的参评作品,大都是平面作品和移植,只是用了更大字体的广告语,更加明显的品牌标记,再就是加一幅醒目的图片。无论是看板还是大立柱,都是四四方方的图形设计。而在欧洲的大街上,在街边和拐角处有许多广告立柱,一般在2-3米高,有圆柱形的、三菱形的和四面型的等等,顶部的设计更是花样众多,与周围的建筑风格相得益彰。还有利用公共汽车车门和轮胎的运动特性。使广告具有动感的作品,以及广告物品或代表物伸出广告牌以外,造成立体效果的作品,时常可见,很是吸引过客的目光。在去年中国广告节广告作品评比中,唯一的一面户外广告金奖伟海拉链,也是突破了高立柱路牌广告千篇一律的长方形设计,拉链的特点,在广告牌上部的中间向两边拉开,运用夸张的对比手法,制作一个人或吊在拉链的拉环上,或站在上面把拉链向上拉,生动展现了拉链的可靠性,在众多的路牌广告中脱颖而出,具有极强的视觉冲击力。

    表现内容的创新

      创新是创意的本质,也是几乎所有广告人的追求。问题是大多数人在考虑户外广告的创意时,更多看到的是它的局限性。受发布空间和地点的限制,传达的信息量有限,强制性差,很难引起受众的主动关心等等,以至于我们看到的大多数户外广告,形式千篇一律,内容枯燥单一。表面上看这是强化品牌形象,追求视觉效果统一。但这里忽视了户外广告的环境因素,而这恰恰是户外广告区别于其他媒体广告的根本所在。在一个只有5秒钟停留的和一个5分钟停留的环境中,在一个拥挤嘈杂的和一个清静优雅的环境中,坐在行进和车辆上和站在购物场所前,人们的心境是完全不同的,对广告的关注程度也有着巨大的差别。因此我们在广告的诉求上应该有的放矢,有简有繁。有的只能用大字标语强化品牌,有的则可以图文并茂介绍产品,有的还可以详细诉求加深理解。这需要广告人深刻理解广告产品的特性,揣摩受众的接受心态。

    表现手法的创新

      高新科技的发展给户外广告的表现手法提供了的空间,光电艺术的巧妙结合,使户外广告的视觉冲击力发挥得淋漓尽致。在我国的许多大城市,霓虹灯和电子广告牌使用很多,装点着城市的夜空,但表现手法比较陈旧和呆板。而矗立在伦敦街头的健力士啤酒广告,则利用昼夜交替,使两面上的啤酒杯,由空杯变满杯,充满诱惑,让人遐想,给啤酒消费的黄金时段推波助澜。创新的表现手法,应该借助于各种环境因素,使广告活起来。如香草口味的可口可乐以台湾上市的户外广告,便是把户外广告的"震撼力"推到了极致。一个巨大的香草口味可口可乐易拉罐,架在街边的一台自动售货机上,在紧靠的墙壁上张贴着一幅巨大的广告招贴画,画中的形象代言人--香港影帝黄秋生,把一个年轻人拎了起来,而年轻人口中的吸管却牢牢地插在易拉罐中。因为"好奇", 只要有可乐喝,年轻人什么也不顾了。这一奇妙的表现手法,把户外看版,立体模型的零售终端,完美地组合在一起,其传播效果是可想而知的。

    媒体运用上的创新

      户外广告是一个很大的概念,常见的有灯箱、路牌、霓虹灯、招贴,交通工具和橱窗等等,不同的户外媒体,有不同的表现风格和特点,应该创造性地加以利用,整合各种媒体的优势。我们有许多城市,广告牌越做越大、密度越来越高,破坏了城市的空间感和协调性,污染了城市的环境。而在欧洲发达国家,户外广告的设置地点、间隔密度、大小比例,似乎都考虑到城市的周围环境和行人密度,使人感觉到温馨和舒适,起到了美化和装点城市的作用。无论是在城区内,或是在高速公路两侧,都见不到象国内许多城市的"霸气十足"的大型户外广告牌,倒是设置在城市建筑物维修围蔽上的大型喷绘广告,令人印象深刻。为了确保安全,减少污染和不影响整体环境,建筑物维修期间,必须用围蔽将修缮的部分整个遮挡起来。在围蔽上,有的用电脑绘按原艺术建筑整个喷绘出来,不认真看,几乎可乱真;有的也在其中喷绘广告作品,并且可以喷得很大。这不仅是一种极其文明的施工方式,也提供了一个巨大的户外广告空间,非常值得我们和借鉴。
      同时,在户外广告数量急剧增加的情况下,广告的创意问题、传播的效果问题也越来越多地受到业界的关注。户外广告业发展情况
      户外广告业务近几年在中国市场发展很快。这种“快”不仅体现在行业规模短时间之内的不断扩大上,还体现在新兴户外媒体形式的“快速”推出及被市场认可、接受。而与“快”相伴相生的就是“高”,户外广告业的高利润、投资的高回报、整体行业的高增长。加之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的“一枝独秀”,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大举进入中国、各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越来越强,种种因素激发着户外广告行业的超速增长。

    单立柱广告

    随着传播环境的日渐复杂,各种大众传播渠道的竞争激烈,户外广告的竞争也逐渐浮出水面。一方面,传统大众媒介成本不断增高却面临着效果有所下降的趋势,而相比于传统的大众媒体广告,户外广告以较低的成本和较好的传播效果日益赢得了广告客户和广告公司的青睐;另一方面,由于户外广告开发和经营的丰厚的利润潜力使得户外广告成为广告公司的热门的经营项目,专业运营户外广告的广告公司迅即出现并迅猛地进行资本运作,依托其强大的资金支持及社会关系背景不断开发新的户外广告形式。
      随着人们旅游和休闲活动的增多以及高新科技的广泛运用,户外媒体已成为广告主的新宠,其增长速度大大高于传统电视、报纸和杂志媒体。特别是分众传媒在纳斯达克成功上市后展开一系列大刀阔斧的并购,市值屡创新高之后,“户外媒体”成为风险投资商们聚焦的新热点。
      21世纪,户外广告早已突破了形式单一的店招式广告牌类型,出现了更多的新型户外媒体——汽车车身广告、候车亭广告、地铁站广告、电梯广告、高立柱广告、三面翻广告、墙体广告、楼顶广告、霓虹灯、LED显示屏等,户外广告伴随城市改革开放一路走来,正在告别粗放,进入优化与盘整的新发展阶段,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方有未来。户外广告类型介绍

    射灯广告牌

      在广告牌四周装有射灯或其他照明装备的广告牌,称为射灯广告牌。其特点是美观,晚上照明效果极佳,并能清晰看到广告信息。

    霓虹灯广告牌

      由霓虹管弯曲成文字或图案,配上不同颜色的霓虹管制成,散发出缤纷的色彩。更可配合电子控制的闪动形式增加动感,夜间效果视觉冲击力强.

    单立柱广告牌

      广告牌置于特设的支撑柱上,以立柱式T型或P型为多,广告装置设立于高速公路、主要交通干道等地方,面向密集的车流和人流。普通使用的尺寸为6米高X 18米阔,主要以射灯作照明装备。

    大型灯箱

      置于建筑物外墙、楼顶或裙楼等广告位置,白天是彩色广告牌,晚上亮灯则成为"内打灯"的灯箱广告。灯箱广告照明效果较佳,但维修却比射灯广告牌困难,且所用灯管较易耗损。

    候车亭广告牌

      设置于公共汽车候车亭的户外媒体。以灯箱为主要表现形式。在这类媒体上安排的广告以大众消费品为主。可以单独或网络式购买多个站亭广告位以达到较宽覆盖率甚至覆盖多个城市。

    候车亭广告

    地铁广告

      在地铁范围内设置的各种广告统称地铁广告。其形式有十二封灯箱、四封通道海报、特殊位灯箱、扶梯、车厢内海报等。其特点是人流集中、受注目程度高,能够增加产品的认知度。可以单独或网络式购买。

    公交车广告

      公交车属于移动媒体,表现形式为全车身彩绘及车身两侧横幅挂板等,其特点是接触面广,覆盖率高,可应目标受众对象来选择路线或地区。可以单独或网络购买形式发布。

    机场广告

      设置在机场周围和机场内部的广告牌。一般针对层次及收入较高的受众,如公干及出外旅游人士。

    火车站广告

      设置在火车站范围内的广告形式,以来往各地旅客为主要目标对象,特点是人流量高及可覆盖邻近区域。其广告形式有灯箱、电子屏幕、射灯广告牌、三面翻等等。

    其他单一媒体

      1.墙面
      在建筑物外墙上发布的户外广告,利用墙面张贴大型海报、招贴字画、装饰旗等。主要是宣传产品、推广企业形象。
      2.三面翻
      是户外广告装置中较昂贵的一种。这种装置带有三面棱柱,广告画面内容使用喷绘、电脑写真或户外彩色即时贴等材质。适用于户内及户外环境,当这些棱柱转动时,可组成三副不同的广告画面。
      3.无照明广告牌
      广告牌上没有设置任何照明设备的广告牌称之为无照明广告牌。此类广告属于早期的广告媒体形式,随着户外媒体形式的不断发展和更新,将逐渐被淘汰。
      4.电子屏
      是户外广告比较新颖的表现形式,常见于现代都市。用电脑控制,将广告图文或电视广告片输入程序,轮番地在画面上显示色彩纷呈的图形与文字,能在较短的时间里展示多个不同厂家、不同牌号的商品,具有动感、多变、新颖别致、反复播放等特点,能引起受众的极大兴趣。
      5.场地广告
      场地广告可说是电视时代的产物,主要设置于体育场馆内比赛场地周围,以及大型集会活动场地。场地广告实际是通过现场观众和电视转播两种途径传递信息,随着电视直播大型节目日益受注目,场地广告效益已大为提高。
      6.充气物造型广告
      充气物造型广告多用于产品的促销及宣传。可分为长期型和临时型,在展览场地、大型集会、公关活动、体育活动等户外场所都可运用。由于造型物一般都较实物庞大,设计独特,颜色炫耀,对受众都具有一种强烈的感召力。
      7.路标广告
      公共设施或商店位置的标牌,可同时预留位置作广告推广。

    其他--网络媒体

      1.人行道广告牌
      设立在人行道两旁的广告牌,可以使经过的行人清楚的看到广告信息。
      2.电话亭
      电话亭一般设于人流密集区或公共场所,路人接触的机率很高,但需经常保养及保持清洁,以保证广告效果。电话亭广告目前多以通讯、饮料食品、电器等广告为主。不同地区的电话亭,广告形式及尺寸亦各有不同。
      3.阅报栏
      在阅报栏开辟广告位置,我们称之为阅报栏广告。具有与行人道广告同等的性质,也可称之为"行人道阅报栏广告"。
      4.悬挂广告
      设置于饭店门前、公路两侧电线杆上,制作成灯箱广告、路旗等广告形式。这种广告形式具有制作方便、直接、信息传播广等优点,但是广告面积较小。将旗帜悬挂于街道两旁的灯柱上,又称为路旗广告,亦属于悬挂广告的一种。通常广告主在举办大型活动或是一个促销周期时,往往运用路旗广告营造热烈的气氛及扩大企业标识和活动主题的曝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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