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生息资产存放
外资银行生息资产存放是指外资银行在华分行以生息资产的形式存放在国内商业银行的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外国银行分行外汇业务营运的30%应以六个月以上的外币定期存款作为外汇生息资产;人民币业务营运资金的30%应以人民币国债或六个月以上的人民币定期存款作为人民币生息资产;六个月以上的本、外币定期存款应存放中国境内经营稳健、具有一定实力的三家或三家以下中资商业银行。此类存款即外资银行生息资产存款。
外资银行生息资产存放是指外资银行在华分行以生息资产的形式存放在国内商业银行的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外国银行分行外汇业务营运的30%应以六个月以上的外币定期存款作为外汇生息资产;人民币业务营运资金的30%应以人民币国债或六个月以上的人民币定期存款作为人民币生息资产;六个月以上的本、外币定期存款应存放中国境内经营稳健、具有一定实力的三家或三家以下中资商业银行。此类存款即外资银行生息资产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