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
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和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采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和抵扣联数据,是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的唯一数据来源。为了保证专用发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特规定如下:
第一条 征收机关采集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时,对使用DOS版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企业,必须要求其报送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数据软盘和IC卡;对使用Windows版开票子系统的企业,只要求其报送IC卡。
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和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采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和抵扣联数据,是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的唯一数据来源。为了保证专用发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特规定如下:
第一条 征收机关采集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时,对使用DOS版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企业,必须要求其报送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数据软盘和IC卡;对使用Windows版开票子系统的企业,只要求其报送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