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负债是根据现行财务制度结算程序暂时保留在企业内部的一部分经常性的延期支付款项,主要包括应付工资、应付福利、应交税金、预提费用以及其他应付款等。
计算定额负债的方法
1.按支付间隔期的一半计算。
支付间隔期是指前后两次支付费用间隔的日数。每月支付一次,间隔期为30天;每季支付一次,间隔期为90天。计算公式如下:
例如:烟台市水泥厂计划2003年应付税金126 000元,按月缴纳:计划年度内每月应付管理费8 000元,按月交清。则定额负债数为:
两项定额负债合计=5250+4 000=9250元
2.按最低占用天数核定。
也就是按应付款项目的结算日期和支付日期之间的间隔日数核定。其计算公式为:
例如:福山区地毯厂应付*款月末一次性结算,地方税务局规定次月五日交清,最低占用天数是五天。该厂2003年度应付*为48000元,每月税金在次月五日兑付。其计算公式如下:
3.按平均占用数核定。通常按上年度平均余额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例如:烟台市猴头啤酒厂2003年度包装物押金每月月末平均余额之和为48684元,其定额负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