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度量因素:使若干由于度量单位不同不能直接相加的指标,过度到可以加总和比较而使用的媒介因素
计算公式同度量因素 是指批发不能相加的总体过渡到能够相加的总体的因素。为了计算总指数,必须把不能同度量的单位变为可以相加的指标,变成可以相加指标的关键是求出同度量因素。这个因素可以根据有关的经济方程式来确定,如:
单位产品价格×产品产量=产品产值
p×q=pq
单位产品成本×产品产量=总成本
z×q=zq
在以上方程式的右边,是经过同度量因素的作用,而可以相加或合并的总体。上面方程式左边第一个乘数为质量指标,第二个为数量指标。如果要计算数量指标指数,那么就可以用以上方程式的第一个乘数作为同度量因素,即由于价格或单位成本的作用,使得不能相加的各种产品的产量变成了可以相加价值指标;对于质量指标指数可以采用数量指标为同度量因素。在计算总指数过程中,同度量因素除了首先起着同度量的作用外,同时还起着权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