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险;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的不确定性。
海上风险分为:一般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一般海上风险又称海难,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所遇到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主要有: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异引起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现象,如恶劣气候、雷电、地震、海啸、火山爆发、洪水等。
意外事故,是指船舶搁浅、触礁、沉没、互撞或与其他固体物如流冰、码头碰撞,以及失踪、失火、爆炸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事故或其他类似事故。
在保险业中,对上述灾害及事故解释如下:
搁浅。是指船舶与海底,浅滩,堤岸在事先无法预料到的意外情况下发生触礁,并搁置一段时间,使船舶无法继续行进以完成运输任务。但规律性的潮汛涨落所造成的搁浅则不属于保险搁浅的范畴。
触礁。是指载货船舶触及水中岩礁或其它阻碍物。
沉没。是指船体全部或大部分已经没入水面以下,并已失去继续航行能力。若船体部分入水,但仍具航行能力,则不视作沉没。
碰撞。是指船舶与船或其它固定的,流动的固定物猛力接触。如船舶与冰山,桥梁,码头,灯标等相撞等。
火灾。是指船舶本身,船上设备以及载运的货物失火燃烧。
爆炸。是指船上锅炉或其它机器设备发生爆炸和船上货物因气候条件影响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的爆炸。
失踪。是指船舶在航行中失去联络,音讯全无,并且超过了一定期限后,仍无下落和消息,即被认为是失踪。
外来风险:包括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因偷窃、雨淋、短量、玷污等原因引起的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因战争、罢工、暴动、交货不到、拒绝收货等原因引起的风险。
补充说明:
外来风险一般是可以预防的,而一般海上风险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是难以预测和控制的,所以就要通过投保来转嫁货物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