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融资是保险经营的重要环节。保险人通过一定方式向外融通其资金的活动。它体现保险人主动调节风险和资金二者关系的本质要求,受风险机制的直接制约。分为金融性融资和风险性融资两大部分。
金融性融资是狭义上的保险融资,即指保险人将其结余资金按一定渠道投放并预期回流增值的资金融通活动。这种融资活动,是保险公司经营的必要手段和保险资金增值属性的内在要求,可增强保险经营能力,扩大承保偿付能力,为提高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供条件。按其融资方式,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前者是保险人直接渗入金融市场,后者是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由其代为投资。
风险性融资是保险人通过风险的分散,实现资金融通,以协调资金和风险关系的活动。主要指保险人间的相互分保,旨在保持经营稳定,而不是以经济效益为目的。
保险融资是金融性融资与风险性融资的有机统一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定量的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资金积累;健全的保险市场和金融市场;良好的竞争环境;开放型的经济模式;保险机制的合理构造,保险公司能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具有独立的资金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