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
伤害的定义
伤害是指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伤害由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三者缺一不可。
致害物。致害物是直接造成伤害的物体或物质。没有致害物,就不能构成伤害。
侵害事实。侵害事实是致害物以一定的方式破坏性的接触,作用于人身体的客观事实。如果致害物没有接触或作用于人的身体,就不能构成伤害。
意外的定义
意外是就人的主观状态而言,指伤害的发生是人事先没有预料到的,或伤害的发生违背了人的主观意愿。
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可理解为伤害的发生是人事先所不能预见或无法预见的,或者伤害的发生是人事先能够预见到的,但由于人的疏忽而没有预见到。这些伤害应该属于偶然发生的事件或突然发生的事件。
(2)伤害的发生违背人的主观意愿。主要表现为:人预见到伤害即将发生时,在技术上已不能采取措施避免;或者人已预见到伤害即将发生,在技术上也可以采取措施,但由于法律或职责上的规定,不能躲避。因该指出的是,凡是人的故意行为使自己的身体所受的伤害,均不属于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的构成要件
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